第六章

九把刀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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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毫无意外,我喜欢李小华。

    非常非常的喜欢。

    但说真的,尽管李小华老是对着我笑,但我从来都不知道李小华是不是喜欢我,抑或只是对我抱着强烈的好奇心而已。

    分手,只需要一个人同意,但“在一起”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认可才能作数。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,不是吗?至少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半的拼图。

    那阵子我每天都充满朝气地去上学,一到学校,停好脚踏车,就迫不及待地从车棚飞冲到教室,有时还会在操场旁的花圃摘下一朵小野花,趁李小华还没有到教室前,将小野花夹在她桌上的透明垫板下,然后等待欣赏她看见小野花的表情。我生平第一首诗,也就出现在小野花旁边的纸条。

    笔记本上的对话:

    “嘿嘿,你家住哪?”

    “干吗?”

    “只是好奇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我为什么要告诉你?你这么聪明,想知道应该就可以知道啊。”

    放学后,我便骑着脚踏车等在校门口,看着李小华的爸爸骑摩托车载她回家。我深呼吸,一踩踏板,疯狂地跟上。

    精诚中学跟市区隔了一道坡度陡峭的中华陆桥,平常骑脚踏车上去,**都要离开坐垫,使尽全力才不会使自己中途放弃、用牵车的方式解决(精诚中学的毕业生,八成都有一双筋肉纠结的萝卜腿,唉)。

    恋爱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议,我一路狂追,无视可怕的坡度,紧咬着李爸爸的摩托车**。李小华当然知道我在后面狂追,她偶尔回头嘻笑的表情,仿佛在为我加油打气,让我完全忘却小腿肚的悲鸣。

    “等着吧,这点困难怎么可能挡得了我。”

    红绿灯下,我气喘吁吁看着扬长而去的李爸爸。

    我花了几天,便用逐步缩短未知地带的方式,知道了李小华住在哪个区域。那地方距离我家只有五百公尺,以前小时候每天走路去民生国小时都会经过。

    “今天你不要再追了啦,每次我看你冲马路的样子就觉得很危险。”

    有天李小华放学时,走到正在收拾东西,准备冲向脚踏车车棚的我身边。

    “啊?那个还好啦。”我抓抓头,有些不好意思。但手上还是在收拾东西。

    “我今天已经跟我爸爸说要自己走路回家了,所以”李小华的脸红了。

    不由自主,我的呼吸暂时停止。

    从那美妙的一天起,李小华开始跟我一起牵脚踏车回家。我们靠右边走,我走在外侧,李小华走在里侧,所以我们中间隔了一台很碍手的脚踏车。

    “你想知道我家在哪里,到底是为什么啊?”李小华抿着嘴唇,眼睛在笑。

    “知道你家在哪里后,我晚上遛狗就可以去附近走走啊,晚上无聊骑脚踏车乱晃,也多了一个地方可以绕。”我胡说八道,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知道李小华家住哪里。

    “对了,我还是觉得,你一开始认真念书就进红榜,真的很厉害耶。”李小华看着我,语气佩服。

    “那个还好啦,你们这些成绩很好的人才真的很厉害,居然可以从国一就开始努力用功到现在三年耶!我根本没办法想象自己有那种毅力。”我坦白。我的聪明,原来只是一种退缩的惰性。

    “你那么聪明,念自然组一定很适合。”李小华突然说。

    “念自然组?”我有些讶异。

    因为我心中已经暗暗盘算,如果爸不让我考复兴美工、强烈希望我念普通高中的话,我笃定会挑没有物理化学的社会组。

    “对啊,你的数学不错,理化也很棒,念社会组太可惜了。”李小华笑笑。

    天啊,这其中误会可大了。我的数学是沈佳仪一题一题帮我开窍的,而我的理化更是李小华你自己不断地逼问我一堆电学原理,害我回家只好一直猛k理化参考书,你怎么会一副“柯景腾理化很棒”的表情?

    成功路巷口。

    “我家快到了,走到这里就好了。”李小华停下脚步。

    “不可以送到家门口吗?”我好奇。

    “再过去的话,我会生气喔。”李小华有些局促。

    “那,明天见罗。”我跨上脚踏车,挥挥手。

    “宫本勇次又带刀先生,明天见罗!”李小华笑着挥挥手。

    我们一起牵脚踏车回家了几次,每次都送李小华到她家的巷口就止步。我能体会女孩子跟男孩子一起回家,不想被邻居或家人撞见的担忧。

    然而我开始受不了那台从中作梗的脚踏车。

    于是我早上提前十分钟从家里出发,再将脚踏车停在中华陆桥前,用跑步的方式飞奔到学校,气喘吁吁摘一朵花,压在李小华的桌垫下,然后写上一首诗,画上一个图。如此一来,我才可以在放学后,跟李小华轻轻松松地走路回家。

    同学间也开始察觉我跟李小华间不寻常的气氛。尤其大家回家的路线都一样,想回家就得经过中华路,所有人都看见我跟李小华肩并着肩一块聊天走路。

    “谈恋爱喔!”廖英宏笑骑着脚踏车从我们面前经过,丢下一句。

    “你放怪兽一个人等校车是不行的啦!”许博淳也在脚踏车上丢下一句。

    “柯景腾,你最近被这样缠住都不会生气喔?”怪兽还是在状况外。

    没有了碍手碍脚的脚踏车,我跟李小华就可以用更舒服的步调,选择更幽静的路线回家。然后,嗯嗯,李小华的肩靠我越来越近,她的左手紧紧贴着我的右手。

    我的心跳有没有加快,我不清楚,因为我的灵魂已经完全失控。

    距离握住李小华的手,只有一个停止呼吸的距离。

    “”我。

    “”李小华。

    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张开手,牵住她。

    两个人就假装手没有紧靠在一块,嘴里聊着班上的同学,今天发生的趣事,我的狗,她的姐姐,幻想中的高中生活,以后想过的日子,期待完成的梦想。

    就是没有牵手。

    好几天就这么过去,每天早上我都向天发誓,放学一定要牵住李小华的手,但关键时刻到了的时候,我都处于脑袋空白的当机状态,无法更进一步。

    我想我是丝毫不值得同情的。

    有次下大雨,我们俩一起撑伞回家。

    我很绅士地将伞靠往李小华身上,让她不会被大雨淋到,自己却湿了大半边,雨水沿着头发倾坠而下,爬满我的脸。

    “我可以问你一件事情吗?”李小华怯生生问。

    “嗯啊。”我看着她,李小华的侧脸真可爱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你都不牵我的手啊?”李小华似乎咬着牙。

    “”我一震,脑中整个混乱。

    李小华停下脚步,看着我,她清澈的眼睛毫不放过我的窘态,连眨眼也没有,拼命想要看穿我心思似的专注。

    我慌了,竟脱口而出:“因为,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。”手足无措。

    李小华的身子一震,沉默半晌,两人又继续在大雨中前进。

    两人来到陆桥上,看着下面空荡荡的铁轨,天空没有尽头的灰蒙蒙,雨水不断坠落。坠落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的人,是沈佳仪吗?”李小华的声音很细。

    “啊?”我愣住。

    “我以前坐在教室后面,常看到你们聊天聊得很开心,我就在想,你们应该会在一起吧。”李小华看着铁轨。

    没有火车经过,铁轨只是单调的线条。雨水也仅仅是灰色的涂鸦斜线。

    “才不是那样,我跟沈佳仪只是喜欢聊天的好朋友。”我失笑。

    “当时我就在想,你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。要不然沈佳仪才不会找你讲话。”李小华自顾自说着。

    “吼,她根本就是欧巴桑好不好,上次她还送我证严法师的静思语语录,要我静下心来念书,天,证严法师耶!念南无阿弥陀佛那个!”我强调,夸张地笑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”李小华没有转头看我,只是看着铁轨。

    “反正,我没有喜欢沈佳仪。”我笃定。

    “一点点都没有喜欢?”李小华伸手,摸着雨。

    “沈佳仪是欧巴桑星人。”我超级笃定。

    就这样。

    就这样。

    在对话失焦到沈佳仪身上的过程,我已错过向李小华告白的最佳时机,更没有顺势牵住李小华的小手。

    大雨一直下一直下,越来越大的雨珠沿着伞缘倾泻在我的脸上。

    等到回神,我已经二十六岁。

    “一起回家”这四个字,不管在哪个生命历程,都有很浪漫的意义。

    “一起”代表这件事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“回家”意味着背后的温馨情愫。

    第一次与你一起回家的人,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。

    十三年后,我闭上眼睛,还是可以看见

    偌大的中华路上,黄昏下,我腼腆地跟李小华牵着脚踏车,天南地北聊天踏步的画面。或微风,或下雨,或晴天,或阴天。

    心中会有一股激动,旋又复归惆怅。

    只剩下桌上的那把小纸伞,与淡淡泛黄的最后纸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