廿六 酒肆夜访神州自在 雅园暗探绝代风华

成至柔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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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神龙堡。

    沈冥见那八名红衣女子显然是有备而来,却不知究竟为了何事,自己藏身在此,倘若给人发现,却也麻烦。他当下伏在树上不动,眼见那八个女子于夜空中闪身如电,竟是入堡去了。

    他见八人已消失在夜色之中,心念一动,却从树上跳下,眼见堡内灯火通明,不知是在饮宴还是在招待贵客。

    沈冥施展轻功,随着八名红衣女子的线路,自外围女墙上轻身掠过,潜进了神龙堡。

    堡内建筑繁复,在各处灯光的映照下竟是路径分明,那八名红衣女子却已经不知所踪。

    沈冥潜身于黑暗之中,一面前行,一面游目四顾,不知不觉便走入了神龙堡后城。

    后城中多是一处处园林、一间间小舍,不似前面的建筑壮丽恢弘,却极其清幽雅致。沈冥见不远处山石嶙峋,却是一处极大的庭园。这园子被周围十几个小建筑包围在当中,更显得鹤立鸡群,身份不凡。沈冥一路探行而来,虽见处处灯火,却并无多少守卫巡逻之人,心中不觉狐疑,他于山石后匿身,正待思量下一步动作,蓦然间园中红影微晃,转瞬不见。

    沈冥见那红影闪过之处,却是园中最华丽的一处所在。飞檐精美,雕梁画柱,镂花窗上的繁复图案之间透出灯光,却不知屋内是否有人。沈冥于暗中悄悄走过去,却听见屋内脚步声离自己渐渐靠近,忙闪身躲在了一个大柱之后。

    只听“吱呀”一声,窗子被人推开,一人立于窗前。沈冥恐为人所查,只侧身向窗前之人看了一眼,不料这一眼却令他登时愣住。

    推窗的那一双手似是柔若无骨,只见窗前之人从头到脚通身如雪,唯有一头黑发披散,却是如漆如墨。

    春夜,清风四散。

    看到这个人,沈冥突然生出了一种十分奇特的感觉。尽管这人身上只穿着一身轻软白袍,却令他心中突然生出了四个字

    ——风华绝代。

    即便再是遍布锦绣罗绮、珠玉宝石的华服,亦不如这一袭白衣更能给人以震撼。

    更令他震撼的却是,眼前之人居然便是当日在缥缈峰上凌空来去的“天上神仙”

    ——绛云宫主薛艳裳。

    沈冥心中不由暗暗苦笑,自己几次三番查找大天罗宫的踪迹未果,却总是和绛云宫之人不期而遇。如此看来,那八名红衣女子只怕是外出执行什么任务,这才深夜而归,而此处居然竟是绛云宫在徐州的另一处据点。

    他一时心中失望,本欲便抽身离去,然而心中却又瞬时生出了一种诡异的感觉

    ——似乎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!

    ——苏州与徐州之间,相距甚远,为何绛云宫人又会自苏州赶来徐州峄阳山?

    正在沈冥作如是之想的时候,园中突然红影大作,八名绛云宫弟子立时现身。

    沈冥心中暗道不妙,只怕是自己的行踪已经为众人觉察。

    却听“绛云宫主”冷冷道:“你们果然来了。”声音寒傲如冰,却赫然是男子之声,殊异于那夜在缥缈峰上听到的声音。

    沈冥心头微震,只见一名红衣女子却笑意盈盈道:“薛公子大驾在此,我们又怎能不来拜望?”

    薛公子?莫非这“绛云宫主”竟然是个男人?又莫非这个绝代风华、绝世容貌的男子竟然不是绛云宫主!

    只听那白衣男子道:“我还未去寻你们,你们倒是先找上门了。”沈冥听他说完这句话,似是沉默了一会儿,方道:“姑妈可好?”

    几名红衣女子“咯咯”娇笑,其中一人便道:“宫主好得很,只是常年整日里记挂公子,这不便命我们几个来请公子前去一叙姑侄分别之情。”

    沈冥在暗中越听越是糊涂,直似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”。这几人在深夜之中,偷偷潜入神龙堡,竟然是来找这白衣男子闲话家常。沈冥一时不禁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从他们对话之中却可听出,窗前的白衣男子虽非绛云宫主,却显然是薛艳裳的亲侄儿。只是他姑侄二人的容貌居然如此神似,却着实令人匪夷所思。

    却听那薛公子道:“姑妈离宫之时,我才不过十岁,但她老人家的音容笑貌,却时时在心。姑妈既然思念于我,身为晚辈自当亲身前去拜望。只是眼下尚有要事未完,请几位替我在她老人家座前回复,小侄不日便将亲自前往请安。”他说这话之时神情仍是极其冷淡,丝毫看不出半分骨肉亲情之意。

    那八名红衣女子听了这话,却是笑个不停,其中有人便道:“薛公子这话可休要让宫主听见,我们宫主平日里是从来不许听到‘老’这个字的,今日你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个‘老人家’,倘若被宫主得知,可不知道要气成什么样子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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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一间小小的酒肆,白昼里的生意还算可以。但此时却已经夜深了,只有一个客人在角落中自斟自饮。

    店主人一早就已经回后院睡觉去了,柜台后面,一个店小二困得前仰后合,连连打着哈欠,只巴望这个唯一的客人赶紧喝完了酒离去,自己也好打烊休息。

    只可惜这个客人似乎丝毫没有走的意思。

    小二又打了个哈欠,刚想要说话,却见风拂帘动,店里不知何时又多了一个客人。

    他一惊之下,登时清醒了不少,却又揉了揉揉眼睛,似乎有点不敢相信。

    他自出娘胎以来,就没见过这么俊秀的人,何况还是个男人。

    店小二正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,却见那个客人已经坐到了酒肆里唯一有人的一张桌子上。

    ——怪不得那个客人一直不走,原来是在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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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先前的客人一抬头,只见他一身玄色衣衫,双目细长,眉飞入鬓,相貌虽然平平,却自有一番桀骜不驯的气概。

    “阁下是?”

    “在下方御风。”

    玄衣青年先是眉头一皱,随即又一松,“原来是乾坤堂天英堂主,失敬失敬。”

    方御风淡淡一笑,道:“郑兄不必客气,在下对自在神州的各位英雄一向钦慕,早先听说郑兄一向在江南一带行走,不想今日却在川中相遇,实乃幸事。”

    那玄衣青年正是自在神州帮一众首领之中排行第六的郑韶,由于他一向愤世嫉俗,虽然身在名门正派,行事却是亦正亦邪,因此江湖上便给了他一个绰号,叫做“魔渡众生”。

    他深夜在此饮酒,不意方御风却如不速之客,悄然而至,心中不免生出几样猜测。

    “不知方公子深夜到这小小酒肆之中,却有何贵事?”

    “在下得知郑兄在此,特来相扰。”

    郑韶不禁哑然失笑,“方公子是乾坤堂中的大贵人,在江湖上地位超然,郑某不过是一介江湖浪子,虽然眼下在自在神州帮中挂一闲职,却不过是依仗自家兄弟的声势而已,和方公子相比,何异于天渊之别?方公子如此说,却不是取笑郑某?”

    方御风听了此话,忽然叫道:“小二!上酒!”

    柜台后的小二此刻本已快要睡着,被他一声呼和,登时醒转,暗道今夜只怕是又别想好生安睡了。他心中虽然如是想着,但上酒的速度却着实不慢。

    郑韶的眼睛眯了起来,由于他原本就生着一双细目,此刻却当真是如针一般。

    “方公子到这里。该不会只是来和郑某喝杯酒的吧?”

    说话间,方御风却已将二人面前的酒碗分别斟满。

    他端起自己面前的一碗酒,笑道:“方某在京城中的时候就听人说过,自在神州帮中,若论起酒量最好,自然是要推贵帮帮主。但若论起酒品最佳,却非郑兄莫属。小弟与郑兄初次相会,唯有先干为敬。”

    这酒肆中的酒碗极大,每只几乎盛得了多半斤酒,方御风却一饮而尽,面不改色。

    郑韶见他看上去容貌俊秀,举止斯文,行事却不失豪爽,心中不由暗增了几分好感,当下也端起酒碗,将一碗满酒饮下。

    二人就这么你一碗我一碗地喝着,转瞬之间,桌上、地上堆着的酒坛已经有十多个。

    眼见方御风又替二人将酒斟满,再次举起碗,刚要说话,却听郑韶苦笑道:“方公子,你我初次相识,你便要灌醉我么?说实话,郑某在这酒肆中泡了半日,酒也已经喝了不少,倘若真如你我二人这般一碗接一碗下去,只怕方公子今夜就很难听到你想知道的事情了。”

    方御风将碗放下,笑道:“郑兄果然是当世豪杰,既然如此,我们却不妨换个地方细说。”

    他转头向柜台道:“司马公子,委屈你替我二人当了这大半夜的小二,方某多谢了!”

    那“店小二”原本已经抱着个酒坛子伏在柜台上睡了过去,此时却支起身子,向方御风道:“难怪我六哥说你这人厉害得很,我这次特意请高手给我易的容,居然还是被你看破了。”

    郑韶却道:“你找的那些个所谓‘易容高手’,也就是糊弄糊弄白虎门的老头子还可以,方公子是什么人物,倘若被你骗过,乾坤堂也就枉称天下第一堂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