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6章 无奈的结局

巴哈姆特之怒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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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的妈呀!”唐小天吓得差点尿湿裤子,蹬蹬蹬后退两步。还好身后的猪头扶住了他。

    “咋回事儿呢?到底咋回事呢?”猪头问道。

    “死人,真的是死人啊,就在屋子里的椅子上。”

    房间的椅子上的确是个死人,头发花白,看来年纪不小了,地上是一大片血,隐隐约约瞅到是个老年男性,胸口上好像刺着一把尖刀。

    猪头一个箭步扑了过去,仔细一瞅,立刻大吃一惊。

    就是做梦也想不到,这死去的老者竟然是……猪大肠。

    “卧槽!小天你看,是猪大肠,猪大肠啊。”

    唐小天也看清楚了,的确是猪大肠。

    猪大肠死了,那把尖刀刺进胸口足足半尺多深,直中心脏。绝无生还的可能。

    而且他刚死不久,地面上的血还没有凝固,正在汩汩流淌,眼睛瞪得很大,充满了血丝,看样子有点死不瞑目。

    抬手摸了摸,尸体上还有一丝温热,也就是说,他死亡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分钟。只是不知道凶手是谁。

    唐小天觉得有点蒙,这老家伙咋就死了呢?死的太突然了,一点预兆也没有。

    几天前,他还接到了猪大肠的战书,准备一个月以后跟他在医王大赛上决斗呢。

    现在他死了,那还决斗个毛啊?不用比了,老子已经是胜利者了。

    因为死人永远不可能参加这场比赛,永远不能获胜。

    可猪大肠到底是被谁杀死的呢?凶手又是谁?

    猪头问:“小天哥,咋办,咋办啊?不如报警吧。”

    唐小天一瞪眼:“你是警察,你他妈问我?报警个毛!”

    猪头恍然大悟:“对,我就是警察,他妈的差点忘了。”

    的确,在济世堂做卧底的时间太长,都忘记自己是个警察了,简直是猪脑子。

    门口几个女生叽叽喳喳,吓得魂不附体,可她们大着胆子想过来,看看热闹。

    唐小天大喝一声:“别过来!停住!注意保护现场!要不然现场就被破坏了!”

    几个女生一听再也不敢上前了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高个子女孩赶紧打电话,通拨了110,赶紧报案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长头发女生马上拿出手机拍照,眨眼的时间就将这里发生命案的消息发上了微博。照片也贴在了互联网上。

    这一下不要紧,整个丽城立刻被轰动了,甚至惊动了警局的郑局长。

    郑局长一声令下,带着人风风火火往这儿赶,一时间人欢马叫,整条大街都是警车呜呜的尖叫声。

    报社跟电视台的记着也着急忙活,一个劲地蜂拥而来。

    唐小天十分的冷静,仔细检查着屋子里的一桌一椅,一丝一缕,蛛丝马迹。根本不会放过任何一条线索。

    首先让他感到一惊的,是桌子上的一个相框,相框里有几张照片。

    其次,他发现这儿的地板很干净。地上只有进来过的脚印,没有出去的脚印。

    一共四双,其中两双是他跟猪头的,另外的两双,一个是猪大肠的,一个就应该是凶手的。

    这就证明一点,凶手进来以后,根本没有出去过,或许还没有时间出去。

    窗户是紧闭的,没有打开过的痕迹,窗台上也没有逃出去的脚印。

    至于猪大肠死去的原因,一定跟桌子上的照片有关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老式的相框,其中一张,是个漂亮的女孩,长头发,大眼睛,皮肤细腻,特别的美丽。

    这女孩就应该是宋美佳。

    另一张,是一个老太太,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,小女孩一双羊角辫子,应该是十一二岁的宋美佳。

    而那老太太一定是宋美佳的奶奶。

    第三张是一张全家福。一共四个人,分别是宋美佳的奶奶,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,怀里抱着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,应该是宋美佳的妈妈。

    第四个是男人,那男人一下子引起了唐小天的注意。

    越看跟猪大肠越像,如果猪大肠的头发再黑一点,脸上的皱皮再少一点,分明跟全家福里的男人,就是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轰隆隆一个炸雷在唐小天的头顶上炸响,他盯着照片足足盯着看了七八分钟。

    一个大胆的假设在他的心理潮起,所有的一切他都明白了,凶手也知道是谁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门口一阵骚动,那些小报记者跟警察全都赶了过来,几个公安赶紧拉开了警戒线,将人流挡在了外面,不让任何人靠前。

    就是瑶瑶,芳芳,跟素芬阿姨也赶来了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赶来的是郑局长,郑局长跟芳芳一起冲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唐小天,你查出什么来没有?”

    唐小天冷冷笑了,笑的很从容。

    郑局长大眼一瞪:“你笑个毛啊?到底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唐小天说:“郑叔叔,我想给你讲个故事,不知道你想听不想听。”

    郑局长一愣:“跟这个案子有关吗?”

    唐小天说:“当然有关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讲啊。”

    唐小天清清嗓子了,开始讲故事了。

    “二十四年前,有一个漂亮的女人,就是宋美佳的妈妈,嫁给了一个黑心的男人。这个黑心的男人,就是面前死去的猪大肠,朱先生。

    其实他们是真心相爱的,而且那时候,女人已经怀上了孩子。

    几个月以后,宋美佳出生,不满周岁,她妈妈就得到一个让她震惊的消息。原来自己是被人包养的外室。也就是俗称的二、奶。

    其实猪大肠早就结过婚,有了老婆,女人气氛以及。

    于是,宋美佳的母亲就跟猪大肠离婚,一怒之下搬回到了乡下,跟猪大肠再也不来往了。”

    郑局长,猪头,芳芳,全都一愣:“唐小天,你咋知道?”

    唐小天抬手指了指相框里的相片:“这个,就已经说明了一切。那张全家福,其中一个人是猪大肠,而那个婴儿,就是宋美佳。”

    “那后来呢?”几个人一起问道、

    唐小天不慌不忙:“后来,就是二十多年以后的事情了。宋美佳长大了,因为考上大学,所以再次回到了丽城。住在了外婆的家里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她的奶奶,本不是她的奶奶,而是她的外婆。

    她在艺术学校上学,外婆家距离这儿近,所以宋美佳的生活,就有外婆来照顾。

    可她怎么也想不到,在一次意外中,会遇到朱怀春。碰到朱怀春也纯属巧合。

    朱怀春是猪大肠的义子,跟济世堂是死敌。为了报仇,那天,朱怀春就在宋美佳的身上使用了焰毒,为的就是考验我的医术,看看我到底能不能解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,宋美佳感到不适的时候,立刻往医馆里跑,可惜没有跑进医馆,就一步跌倒,不省人事了。再也没有爬起来。

    朱怀春不认识宋美佳。以为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。

    可怎么也想不到,她竟然是义父猪大肠的亲生女儿。

    猪大肠或许是刚刚得知被害的宋美佳是自己亲生女儿的。他立刻义愤填膺,气得发疯。于是,他准备杀死朱怀春,为宋美佳报仇。

    就在半个小时前,猪大肠跟朱怀春打了电话,并且做好了在这间屋子杀死他的准备。为宋美佳报仇。

    朱怀春不知是计,于是屁颠屁颠从医院赶来了。两个人话不投机,很快就动手了。猪大肠举起一把匕首,要把朱怀春杀掉。

    按说,朱怀春那两下子,是杀不死猪大肠的,可猪大肠不久前刚刚跟我一翻决斗,伤了内脏。一时半会好不了。

    而朱怀春下面的伤,已经基本痊愈。争执中,他就失手夺过刀子,把自己的义父杀死了。一刀刺中了他的心脏。

    杀死猪大肠,朱怀春特别的害怕,打算立刻收拾现场。;

    可还没有动手,我跟猪头就赶来了。在门外撬锁。

    朱怀春吓得要死,于是一头扎进了席梦思床的底下,藏了起来。

    如果我猜测不错,此刻的朱怀春一定躲在床底下,还没来得及逃走。

    不信的话,你们可以翻开床板试试……因为我查看了屋里所有的地方,只有床底下可以藏人。“

    一通话说完,不仅仅芳芳傻了眼,猪头傻了眼,郑局长也傻了眼。

    简直胡说八道啊。你他妈只是看了几眼相片,只是看了看地上的脚印,就知道这么多东西?

    还说得头头是道,有理有据,严丝合缝,无懈可击。让所有人几乎震精了。

    郑局长张大了嘴巴:“唐小天,你是说……真正的凶手,是朱怀春,他此刻,就躲在床底下?”

    唐小天说:“椰丝,咱们打个赌。我赌猪头的一条脏内裤。”

    郑局长咬咬牙,冲猪头跟芳芳使了个眼色,猪头跟芳芳立刻如临大敌,赶紧掏出手枪,瞄准了里间的席梦思。

    “你给我出来!朱怀春,别躲了,我知道你在里面!”

    猪头这句话本是诈语,哪知道一句话说出,床底下就发出一声嚎叫:“别开枪,我自首,我自首啊!饶命。”

    “咣当!”一声,猪头飞脚将席梦思踢开了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里面是浑身筛糠的朱怀春。

    朱怀春已经尿裤子了,浑身湿漉漉的,扑通跪在了地上:“唐小天说的对,我认罪,全都认罪。”

    唐小天问:“老朱,刚才你都听清楚了,我说的不错吧?如果有什么疏漏,你可以帮我补充一下。”

    朱怀春说:“何止不错,简直跟你看到的一模一样,没错,张妙玲是我杀的,宋美佳也是我杀的,我全都认罪,全都认罪。”

    猪头跟芳芳一扑而上,掏出手铐为朱怀春戴在了手脖子上。

    抬脚一踹屁股,就那么拉走了。

    立刻,门外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,大家谁也想不到,一件难以着手的杀人案,几分钟的时间不到,就被唐小天给侦破了。

    这他娘的简直是神人,福尔摩斯活着,也不过如此。

    门外的素芬姐,还有瑶瑶,就连猴子也赶来了,纷纷扑进屋子里,抱上唐小天又亲又咬。

    “小天,你太棒了,真是好样的。好了不起!”

    “是啊小天,做梦也想不到,猪大肠这么快就死了,朱怀春这么快就伏法了。”

    唐小天也好像在做梦,这结局有点太突然。

    本来,他还想在医王大赛上跟这一对父子一较高下呢。

    现在事情搞成这样,还较个毛?

    从今以后,整个丽城的医王就是他了,任何人再也无法跟他匹敌。

    可他的心里却不是滋味。也感到一阵茫然。

    觉得自己胜之不武。

    因为这两个对手不是自己打败的,而是自取灭亡。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