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车展

猫佑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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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时他旁边的一个矮个子秃顶的男人坐不住了,龇着一口黄牙冲我笑,一面就把手放到了我腰上摩挲,“哟,美女,不能光和他一个人喝啊,我看着你也挺眼熟,来来来,咱俩也喝一杯!”

    我本不想同这样的人喝酒,本来我酒量也不好。可是拗不过他,只得由着他把我的酒杯给倒满了。

    本来红酒也不存在满满一杯一口闷的,可他偏就要我全喝了。我求助地看了看旁边那个板寸头,他却始终都微笑着,不煽风点火,也不帮我拦着。我只好硬着头皮喝完,正要走,哪知那矮个又拉住我,“才喝了一杯酒,这么快就要走,这是在嫌我老,不乐意陪我喝?”

    连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,我一个小模特当然不敢得罪他,连忙陪着笑帮他把酒倒满,凑到他身边,用糯软的语气跟他调笑:“看您说的,人家还正想问呢,哥哥这么年轻就坐到这桌上了,看着还不像富二代公子哥儿,以为白骨精还有男的呢!”

    这么枉顾他脑袋顶上的地中海,变着法子夸他年轻,他很快就乐得不知道自己姓啥了,又跟我喝了两杯,那恶心的眼神一直在我胸口和大腿上留连,“你这么年轻,这么漂亮,我看一点都不比电视里那些女明星差,下回哥哥给你推荐推荐个好角色,去演电影,肯定能红!”

    亏得他还真自称哥哥,我看他年纪就算不够做我爷爷,做爹也是绰绰有余了。这话他也就是这么说说而已,虽然能坐在这里的人我相信本事都不小,我不敢说他一定做不到,但是欢场上的话,谁会当真呢?

    我笑盈盈地避开他趁机揩油的手,媚眼如丝,“那敢情好,要不哥哥投个资拍部戏,我呀就等着哥哥来潜规则呢!”

    又是一杯红酒灌下去,他乐得跟孙子似的,眯缝着眼睛,“看看这小嘴甜的,要不是老婆的编制只有一个,我都想把你也给带回家去!”

    我娇笑着再倒了一杯红酒凑到他嘴边:“那我可不敢。哥哥这么优秀的人才,后边美女肯定能排到爪哇岛去,我也就能踮着脚在最后头瞅瞅了……”

    连旁边那板寸头的男人都跟着笑了。我感觉有些酒意上涌,连忙借故去洗手间。哄得他高兴了,这回没再刁难我。

    洗手间和宴会厅隔着一道长长的走廊,走廊里的空调显然不如宴会厅里头的好,走出门去才觉得冷。冷风让我脑子清醒了几分,我抱着肩膀在走廊里站了半分钟,深吸了一口气,然后继续往洗手间走。

    刚走到洗手间门口,忽然一个人追上来,从背后抱住我,一转身把我卷进了对面的男洗手间,然后砰的一下把门关上。

    我吓了一跳,加上酒意上涌的眩晕感,脚上过高的鞋子差点崴得我一个趔趄摔出去。他紧紧地抱住我,我半裸的背脊贴在他宽阔的胸膛里,几乎可以感受到他剧烈而有力的心跳,以及他粗重的呼吸。

    我知道是他,于是没有挣扎,微微闭上了眼睛。方才在宴会厅里的时候,他一直站在大厅的门口。我知道他的目光总是偷偷地落在我身上,而我在和一个矮小猥琐的秃子调情。

    每一句话,我不知道落在他的耳朵里是什么感觉,他应该是瞧不起我的吧,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。在Caesar的这几个月,我学会了妩媚地周旋于男人中间,也学会了各种暧昧的玩笑和调情。我多么怀念那个他曾经见过的我,可现在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纯的高中女生,因为没有人能护着我,我只能学会适应,然后自己站起来。

    因为酒精的作用,我的脸很红,很烫。可是我触到他抱着我的手,他肯定没有资格在这里喝酒,但是他的皮肤同样滚烫,手背上青筋毕露。

    他低头把脸贴在我的颈窝里,声音沙哑,“兰心,兰心,兰心……”

    他一遍一遍低声重复我的名字,可是我听出他语气中的痛楚和无奈,这痛楚也深深刺痛了我的心。

    我不敢回应他,无论是我还是他,我们现在都是自身难保,没有资格说别的话。

    他也沉默着,过了很久才低声说道:“兰心,我们离开这里吧。”

    离开?

    然后呢,去什么地方?

    如果是从前,他说要带我逃离叶老虎的手掌心,我一定会跟他走的,天涯海角,我都会跟着去,不管前路如何。也许我会爱他,甚至愿意给他生孩子,不管贫穷还是困苦,我都会跟着他。

    可现在,我们如果离开了省城,能去哪里?我十六岁,他十八岁,我们没有学历,没有一技之长。换一个地方,也不过就是他继续找一个大哥混社会,我继续找一家酒吧或者夜总会坐台而已。

    我转过身来,伸手抚摸他棱角分明的脸和下巴上乌青的胡茬。

    “正烨,不要担心我,我很好。”

    我知道,他说这样的话,也不过就是一时的冲动罢了。其实他自己也知道,即使我跟他走了,境况也不会比现在好多少。所以他没有再说,他眼眶红着,低低地说:“兰心,我好想你,从你离开以后,我每一天,每时每刻都在想你,闭上眼睛,脑子里都是你。”

    我不知道该怎样回应他,就像他没有办法给我任何承诺一样,我也给不了他答案。我知道他不愿意看我在那些男人中间周旋,我也不愿意,可是我还是得回去。我担心出来得太久妈咪会找我,我对着镜子用冷水稍微拍了拍脸,然后整理了一下头发,站直了身子。

    他握住我的手,“兰心,总有一天,你想要的,我都能给得起……”

    “谢谢你,正烨。”我走过去,轻轻拥抱他一下,然后踩着我的恨天高一步一步离开。

    短短的几个月时间,我想,我已经改变了很多。此时他对我有心,我感到欣慰,但是并不代表我会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。即使未来,他有那么一天,那我呢,我能等到那一天吗?这世间,真正能倚靠的,也许只有我自己。

    回到宴会厅的时候,我没有再靠近那两个男人,而是坐到了别的位置。后来到饭局散了,那个板寸头的男人离开的时候从我身边经过,递了一张名片给我。

    名片很精致,但也很简单,上面只有一个名字和电话号码,我借着不太明亮的灯光看见上面的名字是叫“陆兆祥”,一个属于他们那个年纪普普通通的名字,和他的人一样低调。

    其实哪天如果我真的有什么事了,抽出其中一张名片拨过去,也许对方根本就不会记得我是谁。这样的名片我在坐台的时候经常收到,收完之后就不知道随手丢进哪个角落去了。但出于礼貌,我还是恭恭敬敬地双手接过来,郑重地放进了随身的小手包里。

    吃完饭出来,我们这一天的工作才算是结束了,司机知道我住在秦公子家里,因此直接把我送到了那边。我回到家里的时候,秦公子正坐在沙发上抽烟。

    他是很少抽烟的,但不是不抽。我知道他也做一些烟草生意,而且夜总会里也会卖各种昂贵的进口烟。所以他家里也有一些款式各异的烟,有些印着根本不知道是哪国文字的字母。

    他看见我进来,指指身边的位置示意我坐。我走过去,随意地倚在他旁边。

    我脸上依然还化着白天做车模的艳妆,身上披着一件厚丝绒外套,里面依然穿着比基尼,露出两条腿。秦公子伸出两根手指轻佻地抬起我的下巴,端详了一会儿,淡淡地吐出一句:“很妩媚。”

    他想了想,抽出一支烟来递给我,“试一试。”

    我皱着眉头摇了摇头,“不是说,女孩子抽烟会伤皮肤?”

    秦公子把烟点燃,递到我的红唇边,“不用抽烟,但是……应该学会吐烟圈,样子很媚。”

    我用嘴唇叼了烟,吸了一口,就呛得咳嗽起来。这烟是东南亚那边的品种,味道不算浓,可是很甜,我不喜欢那个味道。

    他拍拍我的背,等我顺过气来,又从另一个盒子里拿了一支烟递过来,“换一种试试。”

    烟盒子上印着很恶心的病理图片,那是泰国的烟。这种烟跟别的不同,他教我在抽第一口之前先用牙齿把烟嘴上的一个绿色的珠子咬破,我再吸了一口,烟草味反而不重,而是浓浓的薄荷味,整个胸腔都感觉清透了。相比之下,我更喜欢这种味道。

    然后他教我,不要很快把烟吸进去,而是用舌头一卷,然后再把烟雾推出来。他吐烟圈的样子很娴熟,很优雅,我笑他很有夜总会“少爷”的风范。

    在后来的很多年里,我并没有成为一个忠实的烟民,但每当我想起他的时候,我会找个没人的地方,默默地点烟,不抽进肺里,只是寂寞地看着自己吐烟圈。即使后来可以买到很多极品好烟,我依然钟情于便宜的绿爆,那冰凉的薄荷味总能让我想起他凉薄的目光和体温,曾经包裹着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