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他已经消失了

叶歌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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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4章  他已经消失了

    午饭很丰盛,有酸菜鱼,有酸菜豆腐汤,有酸菜肉丝,有番茄鸡蛋汤。

    怕番茄鸡蛋汤不够酸,殷月秀还在里面滴了白醋。

    向颖和向文武吃得脸都变成了酸菜。

    向晚歌的胃口是真好。

    不管怎样,苏芷算是摆脱了一个渣男,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。

    这么多天,向晚歌第一次吃饱。

    吃完就倒在床上睡了个昏天暗地。

    她决定晚上再去一趟医院。

    爸妈不许,不过不好过分阻止,就让向颖陪着去了。

    谁知到医院一看,别说修,连秦墨池都不见了。

    向晚歌心中止不住一慌。

    “出院了,他好了?”

    “肯定好了啊。”向颖本想顺嘴骂她几句,想到这货现在身子贵重,要出了事,别说她自己的爹妈,估计江家都不会放过她。“那啥,秦墨池的伤又不重,早该出院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”修呢?

    从泰国回来,修已经快一个月没出现了,万一……

    向晚歌又后悔了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她看见秦墨池都没跟他说过话。

    就像修能察觉到他秦墨池,秦墨池说不定也知道修呢?

    “姐,我想去……对了,秦墨池现在住在哪里?啊,我问齐非。”

    她掏出手机,直接给齐非拨了电话。

    向颖感觉要坏事。

    向晚歌的电话已经通了,齐非说秦墨池住在橡树湾。

    竟然是橡树湾,陆瑜不是不喜欢那里,他不是给她买了海景别墅么?

    向颖叹了口气,从她手里抢走钥匙:“我送你去。”

    上车前,她偷偷给安心发了个短信。

    橡树湾。

    秦墨池从医院回来就把自己关在书房,不知道在忙什么。

    齐非这会儿不在,佣人从监控里看见向晚歌和向颖过来禀报:“先生,向小姐来了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书房的门嚯的一声被拉开了。

    “先生?”

    “让她进来。”

    他的表情实在诡异,不知道是烦躁,是急切,还是愤怒,佣人愣了两秒才回过神:“是。”

    向晚歌站在门口,很奇异的,她的心里竟然平静如水。

    她说过再也不会来这里的,没想到,她又来了。

    大铁门缓缓打开,佣人把姐妹两迎了进去。

    进门,向晚歌一眼就看见那边正在下楼的秦墨池。

    他在家穿着一套浅灰色的家居服,非常柔软的质地,也很修身,显得他的身材更加雄伟挺拔。

    他在家喜欢光脚只穿袜子,所以家里的地板佣人一天要擦三次。

    向晚歌还记得以前他在家的时候,那时还是冬天,他点燃一支烟,不抽,一边晒太阳,一边搂着她在阳台上看书。

    他说,有些东西本来就是用来挥霍的。

    她想,肯定也包括爱情。

    秦墨池在他常坐的沙发上坐下来,落座后,视线才落到向晚歌的脸上,语气竟然不那么冷酷,“有事?”

    这两个字对向晚歌来说简直熟悉的就像她自己的左右手。

    她出现在他面前,他的开场白永远是“有事?”

    向晚歌忍不住想起了修。

    他虽然很贫,对她却总是热情的。

    “宝贝儿宝贝儿”的,开口闭口都是,就好像他把她奉若至宝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,那个见到她会喊她“宝贝儿”而不是冷冷的问她“有事?”的男人在哪里?

    真的……再也不会出现了吗?

    现在想想,跟修相处的时光竟然是那么短。

    用不了几分钟,她就能回忆完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。

    这怎么够呢?

    他救了她。

    她却还欠他一个回答。

    “向晚歌,向晚歌?”

    身边有人在叫,是向颖。

    那丫头竟然在哭,一边哭一边用手在向晚歌脸上抹。

    “你哭什么哭,你是来哭给他看的吗?”向颖说,她自己却哭得更厉害了。

    向晚歌眼中闪过一丝迷茫,哭了?

    对面,秦墨池的脸沉得能滴出水来。

    迎上他冰冷的目光,向晚歌的脑子总算开机了。

    她上前两步,对秦墨池说:“我是来问问你,修还会出现吗?”

    秦墨池的眉头明显一紧,“不会!”

    回答得斩钉截铁。

    向晚歌脑子里嗡的一声,身子晃了一下。

    向颖简直恨死秦墨池了,冲过来一把抱住向晚歌,愤恨道:“姓秦的,你说话最好注意点措辞。”

    向晚歌突然挣开向颖,扑过去一把抓住秦墨池的胳膊,苦苦哀求:“请你让修出来见我一下吧,我有话要跟他说,很重要的话,我一直在等他。”

    “等他?”所以你在医院看见我就跟看见鬼一样掉头就走?

    “他受伤了,是为救我受伤的,我要当面谢谢他,求求你让他出来。”

    秦墨池眸中寒光一闪:“女人,他受的伤已经好了,你要看?我现在就让你看。”

    说着,秦墨池一把脱了上衣。

    精壮的胸膛上,有一条十来公分长的疤痕,因为刚掉痂,那条疤痕的颜色比旁边的肤色要粉嫩一些。

    左臂上,正面有一个硬币大小的疤痕,这个伤口的痂还没有掉,当初伤的比较狠。

    反面也有一个,这条胳膊的力量到现在都还没恢复,估计还要做三个月的复建才能恢复到原来的百分之七十。

    医生说伤了神经,比较麻烦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向晚歌都不知道,她只是扫了这些伤痕一眼,然后摇摇头,对上秦墨池的眼睛,固执的说:“我不要见你,我只想见修,你把他放出来。”

    不知道她那句话触到了秦墨池的逆鳞,后者突然变脸,双眼死死瞪着向晚歌。

    向晚歌被他浑身的寒气吓得接连后退,他却步步紧逼,冷酷至极地说:“你要见修?别做梦了,他已经消失了,再也不会出现了。”

    消失了?

    再也不会出现了?

    向晚歌睁大眼睛,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男人。

    “不,不会的,修说他要跟我在一起,他说,他说他爱我,他……”

    “他本来就不存在。”秦墨池的声音如同撒旦一般,一字一句,狠狠鞭笞着向晚歌的心,“我的病好了,他就彻底消失,你这辈子,再也不会见到他。”

    那层窗户纸被无情捅破,向晚歌再也承受不住,眼前一黑,接着就失去了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