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
米恩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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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仰望着天空,看着乌云满布,犹如细发般的雨絮缓缓飘落,郭千语一张圆圆的小脸倏地一垮。

    “今天气象报告没说会下雨呀!我没带伞耶”

    谁说指望台湾气象报告准确是她的错,但昨天气象新闻明明说今天是大晴天的呀!现在没太阳就算了,有乌云她也还能接受,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下起雨了,更惨的是,她身上除了几张要招揽生意的名片外,连钱包都没带。

    “不晓得霏霏会不会来接我”看着似乎会愈来愈大的雨势,她扁着粉嫩的小嘴,将一线希望放在大学死党兼生意合伙人身上,然而

    已经够垮的小脸更垮了,因为她发现一件更悲惨的事,她忘了带手机。

    看来她非得淋雨回去了。

    既然注定要淋雨,她当然得趁雨势未转大之前赶紧回去,于是她举起两只嫩白的手臂往头上一遮,便和街上那些与她一样没带雨伞的行人们一起奔跑。

    跑跑跑、跑跑跑,就在她奋力用她那双短短的腿跑着时,被雨水打得半眯的双眼突然被对向街角一抹黑影给吸引住。

    咦?那是

    蓦地停下脚步,拐了个弯,她小跑步往对街而去,来到那抹黑影跟前。

    因为对方只到她的大腿处,她只能蹲下身、扬起笑容,用着十分轻柔的语气轻声问:“你迷路了吗?要不要告诉我你家在哪里?我可以带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然而对方却不理会她,依旧仰头眺望着她身后,漆黑的双眼中有着高傲及隐隐的哀伤。

    虽然没有得到回应,但对方眼中的那抹哀伤及身上的狼狈脏污,都让郭千语不想放弃,她柔声又问:“你放心,我不是坏人,告诉我回家的路,我答应你,一定会帮助你回去。若真的回不去,那你就和我回我家,这样好不好?”

    眨着大眼,她期待的等着回复,可对方仍然不理她,漆黑的双眸中甚至透露出不信任及防备,直直的凝视着她。

    雨势愈来愈大,由原本细发般的毛毛雨转变成小雨,不一会儿,郭千语身上已湿了一半,但她仍然锲而不舍的说服对方和她离开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,她总算得到一句回应——

    “你是神经病吗?”

    闻言,她脸上笑容一僵,正想开口反驳,一片黑影就来到她头上。她抬起头,看见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小男孩。

    他撑着伞,深褐色的发丝梳理得十分服贴,即便在这样的雨夭,那头褐发也不显半点凌乱。那粉嫩的肌肤配上精致得犹如洋娃娃的五官,卷翘的睫毛、灵活的大眼、小巧挺立的鼻子,虽然那红润的唇抿成一直线,稚气的脸庞也透着不符合他年龄的早熟,却都无损他的漂亮。

    看着眼前宛如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小天使,郭千语不由得傻了,她久久无法反应,只能愣愣的看着小男孩来到她眼前,软声又开口。

    “看来你不仅是个神经病,还是个呆子。”

    神经病?呆子?

    见那红润的小嘴竟吐出这样的话,她总算回神,却没生气,反而扬着笑轻声纠正“小弟弟,我不是呆子,更不是神经病。”

    小男孩眼里写满不信,指着自己身旁的黑影“不是神经病怎么会和一只狗说上十几分钟的话?你以为它真听得懂你的话吗?”

    郭千语一愣,低头看着小男孩所指的黑影。

    没错,方才让她耗费三寸不烂之舌劝说的对象不是人,而是坐立在她眼前的一只大黑狗。

    原来如此

    她露出苦笑,总算明白小男孩为何会说她是神经病了,因为在小男孩眼中,黑狗确实是“它”只不过在她眼中“它”却是“他”

    因为她把大黑狗当成人一般看待,和大黑狗说话的态度自然也和对一般人没两样。

    “我真的不是神经病,它真的听得懂我们说的话,而且,它也会说话。”她神色认真的看着小男孩,不禁为自己辩驳。

    然而小男孩看她的眼神却更加像是见到疯子,摇着头说:“看来你病得还真不轻”

    郭千语脸上犹如滑下三条黑线。

    算了算了,她不想解释了,因为就算她解释也没人相信。她无奈的笑了笑,放弃与他争辩,眨着大眼低问:“这是你的狗?”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虽然把眼前的女人当成神经病,可基于从小学习的礼仪,小男孩还是回答了她,只是语气不怎么客气就是了。

    “喔。”既然不是,那她低下头,继续对着大黑狗游说:“怎么样?你考虑清楚了没?姊姊会准备很香很香的食物给你吃喔。要不要和我回去?”

    小男孩见她居然继续和一只狗说话,忍不住瞠大了漂亮的双眼,站在黑狗的面前,皱起细致的双眉不悦的说:“它不会和你走,我要养它,它要跟我走。”

    这只狗儿五天前就在这里了,他猜这只狗应该是被人抛弃,却不肯走,所以他每天上下学都会绕至这条路,买些狗罐头给它吃。他早就将这只狗儿当成他的狗,怎么能让一个有神经病的女人带走?

    “你要养他?”郭千语先是一愣,接着她开始打量起他的穿着,这一瞧,她傻了,粉嫩的小嘴瞬间成了o字型。

    就算她只是个市井小民,也看得出来眼前男孩身上那套制服出自哪里。

    那是一袭剪裁合身的小西装,白色的衬衫配上深蓝色的背心,因为正值夏日的缘故,下身则是笔挺的西装短裤,再来是白袜及黑得发亮的皮鞋,最最最最重要的是那件背心上及他手上提着的书包,上头印制的斗大校名。

    那是在台北不,应该说在台湾十分有名的私立名校,这所学校专收政商名流、商贾权贵们的第二代,除了师资一流之外,学费也是贵得吓人,一年的学费比一个普通人的年收入还要高上三倍,是所名副其实的“贵”族学校。

    “对,我要养它。”像是怕她和自己抢,小男孩挺起小小身躯挡在黑狗面前,警戒的看着她。

    郭千语从震惊中回神,见他一脸紧张,连忙放软声询问:“小弟弟,你确定你家人会让你养狗?”

    她并不反对他收养眼前的黑狗,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,而且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,据她所知,那些上流社会的有钱人饲养的多是有血统的名贵猫狗,怎么可能会要一只流浪狗?若他是经过家人的认可,那她不会阻止,但若不是,她便绝不会让他把狗带走。狗儿和人一样,都有一颗脆弱的心,禁不起人们一再的抛弃。

    闻言,小男孩果然沉默了,一双漂亮的眉毛紧紧皱起,泄露了他的情绪。

    这让郭千语叹了口气,柔声又说:“既然你的爸爸妈妈没有同意你养狗,那姊姊就不能让你把狗狗带走”

    听到这,小男孩马上抬起头,激动的说:“谁说他们不答应!他们说过只要我喜欢,要什么都可以,只是”他突然没了声,因为现在就算父母答应也没用,丽是要另一个人答应才成,只不过这些事,他可不会和眼前的陌生人讲,于是他霸道的又说:“我不管,我就是要养它,它是我先发现的,你别想带它走。走开!不要烦我!”

    小男孩像只小刺猬般的挡在狗儿面前,这情形让郭千语十分无奈,她偏头望了眼自始至终坐着不动的大黑狗,发现它依旧无动于衷,她只好回过头,企图好好跟眼前的小男孩沟通。

    “小弟弟,你听姊姊说”

    “谁是小弟弟?而且你也不是我姊姊!你走开!快点走开”

    见小男孩根本不听她说话,郭千语一个头两个大,正不知如何是好时,却见原本大喊着要她走开的小男孩突然没了声,一双圆亮的大眼瞬间瞠大,怔怔的瞪着她身后。

    他在看什么?她困惑的回过头,额上滑下的雨水正好滴落在她的眼中,遮去她的视线。她忙用手背抹去雨水,轻眨双眸,这才看清眼前的景物。

    这一看,她发觉身后不知何时停着一辆车,而且是辆价格不菲的名贵轿车。她眯起双眸,想看清车里坐着什么人,然而下一秒,驾驶座已走下一个人,一个长相俊美非凡的男人。

    浓眉俊眼、挺鼻棱唇那是一张得天独厚的脸庞,俊得天翻地覆、帅得无法无天,就连目前当红的偶像名模,都没人能比得上眼前男人,也让她这一看顿时傻在原地,露出连她自己都没发觉的花痴样。